
本項目2014年列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地方標準修訂計劃。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完成,2014年12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
修訂后的標準由原來的13個章節精簡優化并重新編排為12個章節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和引用標準;增加了術語和定義,對造林中使用的主要術語進行了定義和界定;增加了對種子和苗木的一般規定;增加了造林方法使用條件,豐富完善了造林技術;修改完善了撫育管護技術措施;重新規定了檢查驗收內容和方法;完善了附錄A,使樹種覆蓋面更全面;重新設計了附錄B,并增加了樹種。與國家標準《造林技術規程》(GB/T 15776-2006)相比,修訂后的標準刪除和修改了一些不適用于湖南省實際情況的條款;與外省同類標準相比,修訂后的標準在樹種選擇、種子和苗木、造林季節、撫育管護等方面都提出了與湖南省實際情況相符的更為細致的要求和技術措施,更多的體現出科學性和實用性。
本標準是在經過大量調查研究、廣泛征求相關單位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成,修訂成果達到了國內領先水平,修訂工作亦獲得了有關專家和領導的一致好評。修訂后的湖南省地方標準《造林技術規程》將為我省造林綠化和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對培育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質量、規范全省營造林工作、提高造林綠化成效和推進綠色湖南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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