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花源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
湖南桃花源國家森林公園位于常德市境內,地處桃花源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地帶,1992年7月29日由原國家林業部以林造批字[1992]106號文件批準建立,森林公園總面積為233.3公頃,僅占桃花源風景名勝區面積的1.48%。自批準設立以來,未對其編制過總體規劃,但常德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視桃花源國家森林公園的建設,確立將森林公園的開發建設作為打造常德市生態旅游精品的重中之重。

我院自承擔編制《湖南桃花源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2016~202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工作后,項目組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多次赴森林公園,首先聽取了桃花源國家森林公園負責人的情況介紹、對森林公園建設的設想,隨后一同深入實地進行了全面認真的外業調查規劃,在外業調查的基礎上,參考《桃花源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大綱》,提出了本次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原則方案,按照《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規范》(LY/T2005-2012)的要求,編制了總體規劃。總體規劃堅持“保護第一,開發利用第二”的原則,規劃始終貫穿自然生態的設計理念,力求充分體現森林公園的“山水桃花源、文化桃花源”兩大主題,重點突出保護森林風景資源,突出森林公園的歷史文化特色,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護原有自然景觀,追求自然環境的有機結合,使之成為人們享受自然,親近自然的綠色平臺。同時,總體規劃首次引用了彩屏技術,將彩屏圖作為底圖,進一步優化了森林公園規劃圖的美觀效果,也為湖南其他森林公園制圖提供了參考及示范作用。

2015年11月和12月,該總體規劃順利通過了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區和省級評審,于2016年11月14日以“林規發[2016]146號”文批復了該《總體規劃》。
該項目獲得2017年度全國林業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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