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出臺的消防設計研討會議,紀要內容明確指出了 不符合要求的 5類戶型在消防設計上的具體問題。會議內容如下:
各支隊:
近期,部分支隊在圖紙審查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典型住宅戶型消防設計,需進一步明確是否符合現行消防規范的要求。6月12日,總隊防火監督部與部分支隊業務骨干 就5類典型住宅戶型消防設計分別進行了討論,聽取了部分建設、設計單位代表的建議,形成了以下紀要:
一、 五類典型住宅戶型消防設計
戶型一:

要求 :1.前室(含合用前室)內禁止設置裸露電表間
2.D1為住宅外墻到連廊的距離,D2為設備平臺到連廊的距離,D1、D2取最不利,且不應不于2.2m。
3.A1、A2為敞開區域的長度,B2取內天井最大尺寸長度A1=A2且不應少于B2長度的50%
解讀:
1、沒有疑義,禁止裸露電表間沒有問題。并沒有說不允許設電表井。很多地方,前室與合用前室不允許設電表井,從規范表述上并沒有道理。
2、第2、第3條沒有找到規范依據。
戶型二:(不符合規范要求)

原因 :A、B、C、D四戶均開向同一前室,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5.27條第3款規定。A戶型前面增加一個門,不能作為解決《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確有難時,每層開向同一前室的戶門不應大于3樘且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的要求。
解讀:
1、從規范上看,條文更關注的是直接開向前室的戶門不超過3樘,并沒有限定每層的戶數。所以這條規定嚴格上來說依據性不是很足!
2、A前方加一個門相對來說更安全,其存在的問題是疏散方向只有一個安全出口。而不是前室開3樘戶門的問題。
規范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5.5.27 -3 戶門不宜直接開向前室,確有困難時,每層開向同一前室的戶門不應大于3 樘且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條文說明:
樓梯間是火災時人員在建筑內豎向疏散的唯一通道,不具備防火的戶門不應直接開向樓梯間,特別是高層住宅建筑的戶門不應直接開向樓梯間的前室。
戶型三:(不符合規范要求)

原因 :圖中標注的門,同時為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門。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5.2條“每個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的水平距離小于5m”的要求。
解讀:毫無疑義是正確的。
規范依據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1.14 安全出口
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
對于普通樓梯間的安全出口是樓梯間的門。
對于防煙樓梯間的安全出口是樓梯間前室的門。
5.5.2 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布置,且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每個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以及每個房間相鄰兩個疏散門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戶型四:(不符合規范要求)

原因:進入樓梯間的疏散過程中,不能滿足每層兩個安全出口的需要。
解讀:是正確的。
常規的認為:每戶有兩個安全出口即可。
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限制:在進入公共區域后,也需要滿足兩個安全出口的要求。
所以上述圖示不能滿足要求!
規范依據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5.5.25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3 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戶型五:(不符合規范要求)

原因 :圖中標注的門,分別為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門。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5.2條“每個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的水平距離小于5m”的要求。
解讀:毫無疑義是正確的。
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規范依據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5.5.2 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布置,且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每個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以及每個房間相鄰兩個疏散門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二、幾點明確事項
(一) 此次討論的5類住宅戶型消防設計均未考慮外圍、消防設施、管道井、防排煙等設計,以上內容均應按照現行消防規范執行。
(二) 會議紀要為消防設計執行的最低參照標準,各地在執行過程中不得低于本紀要要求。
(三) 本會議紀要僅用于會議討論的5類住宅戶型消防設計。
(四) 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強與建設、設計單位溝通,穩妥推進執行。
*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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